「瑞金」荆棘

假使真的有不为名气,只是单纯寻求难受的探险家的话,登格鲁星绝对是最佳选择之一。
  
可是对于自称为探险家的金来讲,这里却是他的王国。
  
“姐——姐——!”金喊,“我去玩啦——”
他的声音很大,也传的很远,挖矿的大叔抹了把汗笑,姐姐也笑,喊回去:“晚饭前回来!”
  
金自幼天赋异禀,曾经把追他的野兽跑趴了,自此他就是溜到它们面前,野兽们也只会懒洋洋地看他一眼,再不轻不重地吼上一声。
金最喜欢的就是躺在草地上,在一天最好的时间中,享受在这星球上难得出现的阳光。
  
但是今天不是这样。
年幼的金跑着,一头栽进森林中。

荆棘在他的腿上划,他就抱怨:“嘿,你就不能轻点吗?”
白兔在旁边跟着跑,他就问候:“嗨,你好啊,你也要陪我一起去摘花吗?”
猴子在丛林间来回,他就炫耀:“我要去找姐姐说的玫瑰花!很漂亮的!”
  
白兔没理他,猴子没理他,荆棘还是无动于衷。
但是金找到了新的目标,他几乎是以欢呼的语调说道:“我从来没见过你!你是新来的旅人吗?这里可是好久没来过新人啦。”
白发少年坐在大石头上,只是转头看了他一眼。
  
这便是金和格瑞的初遇了。
  
  
金到最后还是没找到玫瑰花,新认识的小伙伴只是冷淡地说了句玫瑰花不适应这里的环境。
金仅仅是灰心了一会儿,但他马上打起了精神:“你愿意和我一起给姐姐做个礼物吗?”
  
格瑞默不作声地摇头。
  
“好吧,”金对自己竖了个大拇指,“作为一个男子汉,我一定会做出让姐姐喜欢的礼物!”
  
格瑞思考了三天也没想到男子汉跟做礼物有什么必然的关系。
他最后还是觉得,练习才是一个男子汉应做的事。
  
  
“你应该去做礼物,”格瑞冷着脸,“而不是来找我。”
算是今天,金已经报道了六七天了,而格瑞觉得,以这人的性子,就算来上几十天,上百天也很正常。
但是这并非是正常的格瑞想要的结果。
  
金这时跟格瑞身高相平,他凑的很近:“格瑞你可是我的朋友啊!我的礼物可需要你的参考!”
  
格瑞躲过了金伸来的手,却没躲过突然凑上来的脸,下意识就是后移两步,再一脚踢上金的脸。
遵循肌肉记忆间,格瑞恍惚中听到骨裂的声音。
  
……不会有事吧。
  
金飞出了两米远,他干嚎了两句忽然来了个鲤鱼打挺,又把正要上前检查的格瑞吓了一跳。
“嘿嘿,我可是男子汉,这点小伤算什么!”
  
格瑞无语了一阵,但是再之后面对金用他那糟糕审美做出的花束后,语气还是温和了很多。
  
而等到了姐姐生日那天,金终于完成了花束,姐姐不怀好意地笑:“姐姐还以为你交了小女朋友呢,原来心里还是有姐姐呀。”
金一个哆嗦,才注意到腿上荆棘划出的小红痕。
  
十五岁之前倒数第二次经历荆棘丛就是送完礼物。
他拉住联系完在休息的格瑞,格瑞没躲开,问了句“干嘛”。
“姐姐说要请你吃饭!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啦,你可是我的好朋友!”
格瑞沉默了一会儿,说了句“哦”。
“话说我们第一次见面,像不像是我经历了荆棘丛,前往这拯救沉睡的公主!”
  
十五岁之前最后一次进荆棘丛,是在格瑞去参加凹凸大赛之后。
他坐在那块格瑞钟爱的大石头上,对自己竖起了大拇指:“好嘞!我也要去参加凹凸大赛!找姐姐和格瑞!然后三个人一起回来!”
他低头看着石头旁边开着的红花,歪了歪脑袋:“这好像就是书上画的玫瑰啊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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